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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全过程监控 保证地理国情普查成果质量

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是为了摸清我国地理国情家底,建成全国地理国情本底数据库,形成地理国情普查报告,发布普查结果,为开展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奠定基础,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提高地理国情信息对政府、企业和公众的服务能力。全面、系统、客观、准确地获取地理国情信息,普查成果的质量至为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地理国情普查的成败。

为保证普查成果质量,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普查办”)专门设立了质量监督组,负责地理国情普查的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发布质量管理有关办法,组织全国地理国情普查过程质量监督抽查及成果质量验收等。地理国情质量管理工作采用分级质量管理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查办均设立质量监督组,负责本地区的普查成果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国务院普查办汇报质量管理工作,形成国家、省级联动机制。

地理国情普查质量管理工作遵守全过程质量管理原则、标准统一原则、科学质量评价原则,并积极推进质量体系建设,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贯穿到普查的全过程,重点监控普查中的重要内容、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全国统一严格执行地理国情普查质量管理有关办法和检查验收与质量评定有关规定,确保质量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制度建设是地理国情普查质量的根本。为保障普查成果的真实、准确、可靠,国务院普查办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印发了《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质量管理细则》《地理国情普查过程质量监督抽查规定》以及《地理国情普查检查验收与质量评定规定》等技术规定。明确各级质量管理的职责,坚持全员、全程和分级分类的质量控制原则,统一全国各省的成果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流程。

人员培训、技术提升是保障地理国情普查质量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各省级普查办过程质量控制,提高成果检查验收人员技术水平,国务院普查办组织过程质量监督抽查人员、质量检验人员、质检软件使用人员等各种培训共9次,累计培训约1500人次,基本覆盖了全国所有普查作业单位,为普查工作培训了一支高素质的质量把关队伍。

监督抽查、严格过程质量是保障地理国情普查质量的关键。地理国情普查贯彻全过程质量控制的理念,在生产的各个环节实施监督检查,使系统性的、倾向性的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尽早得以纠正和消除。为保证过程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过遴选,国务院普查办组建了一支131人的专职抽查队伍,从20143月开始分批次开展过程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截至目前,抽查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55家普查作业单位。抽查中,首先是覆盖全国各省、各普查单位,摸清普查过程质量状况的过程,引导各作业单位步入正轨;其次对各省新增的作业单位开展过程抽查,对已抽查的单位进行复查,检查其整改的成效;对问题较突出的单位下发书面通知约谈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按期按要求整改。为梳理普查中质量出现的主要问题,国务院普查办有针对性地分片区组织召开地理国情普查质量工作交流会,通报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力争及时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国务院普查办还印发了《地理国情普查过程质量监督抽查主要问题典型案例》,指导普查作业单位对技术规定的理解,减少了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通过开展过程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摸清了全国普查工作质量基本状况,及时发现和消减了生产质量控制环节和生产过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每一批抽查都向各省普办、作业单位提交抽查报告,明确质量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为保障普查的最终成果的质量,奠定了基础。

全国统一尺度,做好成果验收工作是保障地理国情普查质量的重要手段。在各省质检机构大规模开展成果验收之际,国务院普查办召开成果质量验收工作交流会,共享质量验收工作经验,解决大量验收技术问题,进一步统一质量检验的技术口径和工作程序。目前,全国各省的地理国情普查成果验收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优质的成果要靠普查全过程每个环节的控制。国务院普查办始终坚持全面质量控制,抓住关键环节,从机构建设、制度落实、人员培训、资料收集利用、技术设计及沟通渠道等各个环节着手,努力做好国情普查质量监督工作,为地理国情普查成果质量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