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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地理国情监测启动

    以6月30日为标准时点,全面掌握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陆地范围及沿海有人居住岛屿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现状和变化情况,形成2019年度全国地理国情信息数据库,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持续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为持续掌握我国陆地国土(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范围内地理国情信息变化情况,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地理国情监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2019年全国地理国情监测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实施原则,并对各省作出任务分工。

    《通知》提出,要利用符合2019年地理国情监测时相要求的高分辨率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整合最新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相关部门专题数据,以6月30日为标准时点,全面掌握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陆地范围及沿海有人居住岛屿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现状和变化情况,形成2019年度全国地理国情信息数据库,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持续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通知》要求,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贯彻中央精神,坚持国家立场,认真做好本地区实施方案设计、任务部署、组织实施等工作。一要严控成果质量。坚持实事求是,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质量管控,强化业务技术培训;明确管理责任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对本地区监测成果质量负总责;强化质量问责机制。二要严格进度管理。严格技术设计、影像处理、监测实施、质量检验、成果复核、入库检查、汇总统计等时间进度,合理安排工期;及时分析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地理国情监测工作“全国一盘棋”。三要推动综合分析。加强对地理国情信息的深度挖掘,揭示资源、生态、环境、人口、经济、社会等要素在地理空间和时间上的内在联系,多层次、多维度分析提炼综合反映国土空间布局、生态状况、城镇化进程、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规律性特征,形成高质量的专题报告,服务政府决策和管理。

    《通知》明确了四项实施原则。一是全国统筹。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将对全国地理国情监测进行统一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地理国情监测顶层设计,推动全国地理国情监测工作的整体开展。二是上下联动。地理国情监测由中央和地方联动开展。自然资源部负责全国地理国情监测的组织实施、数据汇总和数据建库等工作;各省负责省级行政区域全部或部分地理国情监测任务。三是因地制宜。地方在遵循国家顶层设计的前提下,可根据地域特色和实际需求,差异化扩展地理国情监测内容和指标,增强针对性,丰富监测技术和方法。四是共享应用。地理国情监测成果由国家和地方共享,全国数据库建成后,要及时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本地区数据库成果,协助完善省级数据库;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向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数据库成果、并指导帮助建好用好数据库。

    《通知》指出,2019年全国地理国情监测工作分为准备、监测实施、成果质量验收和复核、成果汇交、数据库建库、统计分析六个阶段。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将印发实施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并负责提供2018年地理国情监测本底数据。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将分批下发卫星遥感影像。各省(区、市)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专题数据资料收集,编制本地区2019年地理国情监测实施方案。